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统一2024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北京劳务派遣北京劳务外包北京人力资源2024-09-03 12:59浏览数:4次
北京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国税总局北京税务局有关统一2024年度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文字大小:大 中 小分享京人社发〔2024〕12号 为保证当地参保单位和缴纳社保本人按时发放缴纳2024年度社会保险费,现将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通告如下所示: 一、自2024年7月起,当地2024年度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险、工伤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孕)月缴费基数限制定为3528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821元。 二、自2024年7月起,在、区人才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公司以个人身份归档,且参与社会保险本人的,及在各乡镇街道(城镇)社区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本人的,缴费基数可以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交费下限和限制之间选择。未及时申请办理申请相关手续,其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按照自己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明确,小于员工社保缴费、失业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做为缴费基数。 1.如依照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险月缴费基数限制35283元计算,参保人员月缴纳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056.6元,月缴纳失业保险金352.83元。 2.如依照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险月缴费基数下限6821元计算,参保人员月缴纳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364.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金68.21元。 三、自2024年7月起,在、区人才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公司以个人身份归档,且参与社会保险本人的,及在各乡镇街道(城镇)社区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本人的,月缴纳员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76.32元。 四、自2024年7月起,当地2024年度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限制定为3528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7057元。 专此通告。 北京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国税总局北京税务局 2024年7月26日 扫二维码查询 【打印出此页】【关闭页面】 |